內資企業登記-4.非公司企業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記指南(國有企業改制登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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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業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記指南(國有企業改制登記指南)
自2015年9月1日起,廣東省全面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敬告:
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應正確履行法定義務,故在辦理企業改制登記業務之前,敬請詳細閱讀本《指南》。
注意:
1、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改制為公司適用本指南。
2、《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申請書》、《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可以通過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zsgs.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申請人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提交材料涉及簽署的,未注明簽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簽字;法人和其他組織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登記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
《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登記條件
本《指南》適用于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改制為公司。國有企業改建為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要求,轉換經營機制,有步驟地清產核資,界定產權,清理債權債務,評估資產,建立規范的內部管理機構。
改建為國有獨資公司的,應由經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授權投資的機構或授權投資的部門作為公司股東。
登記事項
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申請方式
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請:
(一) 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
(二) 郵寄、傳真、 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辦理流程
1、登記注冊大廳辦理流程
2、網上登記注冊大廳辦理流程
辦理期限
申請人直接到登記場所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不能當場告知申請人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核期限按《行政許可法》及《企業登記程序規定》執行。
屬須實質性審查的,登記機關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審查決定。
非公司企業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3.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批準改制的文件。
4.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申請按《公司法》改制的,還需提交集體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的批準決議。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申請按《公司法》改制的,還需提交鄉或者村的農民大會(農民代表會議)或者代表全體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的批準決議或批準文件。
5.企業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改制后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與第3項合并提交)。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按《公司法》改制或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7.企業債權銀行出具的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文件和人民銀行總行或其派出機構出具的確認文件(中小企業改制提交)。
8.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 改制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
◆ 改制后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蓋公章。
◆ 改制后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股東簽署。
◆ 改制后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發起人簽署或者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9.改制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 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10.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或者創立大會會議記錄。
11.根據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公司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或者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可以和第10項材料合并提交。
◆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
12.根據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13.已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的,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4.改制同時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相同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15.營業執照副本。
注:
1.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改制為公司適用本規范。
2.第6項材料按照《廣東省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執行。
收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自2015年1月1日起,暫停征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注冊登記費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
咨詢途徑
申請人可通過登記窗口、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咨詢。
咨詢地點:企業所在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大廳
咨詢電話:(0760)86105892(人工接聽)13590766369(帥小姐)
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申請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